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发生,2023年春季开学以来,芜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1234”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关。
开展“1”次培训。开学前市场监管局会同社会事业局联合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培训会,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校外供餐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及基层所监管干部共计80余人参会,会议重点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置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管控等进行了讲解,并组织食品安全专题测试。
建立“2”个清单。市场监管局2月1日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食品安全工作提示》,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校外供餐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清单》,针对自查发现问题于开学前完成整改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该局在开学一周内对各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供餐单位完成全覆盖检查,形成《检查清单》。
落实“3”大责任。一是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亲子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69份,立案查处2起。二是各街道办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出动包保干部40人次,开展包保督导16家次,发现问题5个,均督促整改。三是各学校(托幼机构)、校外供餐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有18家单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把握“4”项重点。一是严把人员健康关,要求各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开展晨检,认真洗手消毒,严防病从手入;二是严把进货查验关,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完善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严禁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三是严把烹饪加工关,要求各单位加工食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四是严把食品留样关,要求各单位对每餐次食品成品开展全品种留样,建立留样记录,确保留样量和留样时间符合规定,留样冰箱专用、留样容器密闭。
□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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