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柱被评为年度超级店长(资料图片)中皖辉达声明
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接到合肥多位市民反映,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皖辉达”)太湖路店原店长夏柱通过编造虚假房源出售信息涉嫌诈骗多人千万元购房款。
据受害人反映,中皖辉达房产店长夏柱为了骗取占有购房款,甚至通过“操作”带领购房人从不动产中心窗口领出假房产证;冒充卖房人亲属蒙蔽法院,使得法院在当事人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判给买房人。
目前,该案经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侦办,已移交检察机关。
多名购房者被骗巨额财产家庭蒙受巨大压力
合肥的水女士是受害人之一,2022年2月,时任中皖辉达房产中介太湖路门店店长夏柱编造了房源出售的虚假信息,以能买房先后骗取她近490万元的购房款。“为置换个大房子,卖了原有的两套房子,加上父母给的资助,才凑齐了近490万元购房款,本想着能够入住新家,如今一家人挤在出租屋里。”水女士说。
刘慧(化名)曾是中皖辉达房产中介太湖路门店的一名员工,也是受害人之一。她向记者透露,夏柱利用店长职务,先后诈骗其共计25万元,其中包括其客户的5万元。
2022年2月9日,夏柱声称公司急需用钱周转,希望刘慧救急垫付一下钱款,并承诺第二天就能归还。当时已在门店工作两年时间的刘慧,对于领导说要资金周转,并没有过多警惕,先后用个人账户给夏柱转款25万元。
刘慧表示,夏柱作为中皖辉达房产中介一门店店长,利用工作职务行骗,涉案金额巨大,中皖辉达公司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刘女士找到中皖辉达讨要说法,希望公司能够出面协商解决,得到的回复是让其起诉夏柱。
目前,刘慧已从中皖辉达房产中介离职,但被骗钱款仍未追回。
不动产中心窗口领出假证回复称系帮转交材料
据反映,为了达到欺骗客户的目的,夏柱通过一系列“操作”,从合肥市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出了“房产证”,以蒙骗购房者。
“家里把两套房子都卖了,就是准备在滨湖买房养老。夏柱带着我,在中皖辉达张姓办证员陪同下,到包河不动产中心取号后,一起从办证窗口领取了房产证。”程老先生说。
今年73岁的合肥市民程老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中皖辉达房产中介公司购置房产,时任太湖路门店店长的夏柱负责办理购房手续。
程老先生说,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夏柱虚构编造了合肥市包河区滨湖禹州绿城兰园房源出售的虚假信息,伪造了一系列虚假文件,取得了他对夏柱的信任。在程老先生的多次催促下,由夏柱带领他从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发证窗口领到了房产证。
但谁能想到,这个房产证竟然是假证。
程老先生前往不动产中心进行核对,发现竟是假证。为此,程老先生向合肥市不动产中心进行了反映。
2022年9月7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程老先生的书面回复称:“自(2022年)3月以来,我中心多次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其正确面对问题,主动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据该工作人员本人陈述,当天一名陌生男子请他帮忙将一份材料转交给辉达公司办证员,因其认识辉达公司办证员所以就答应了。”
合肥不动产中心包河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单位已多次同该工作人员谈话,具体如何处置,还要等待司法的认定。
程老先生告诉记者,他先后被夏柱骗取定金、房款等共计 600余万元,目前家人只能在外租房居住。“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是职务行为,不论什么样的理由。”程老先生说。
假冒卖方女婿蒙蔽法院 房屋被“判”给买方
更为离奇的是,夏柱还冒充卖方“女婿”的身份蒙蔽法院,导致法院将房东本不愿出售的房屋判给了买方。
魏老先生是安徽一所高校的退休教师,2020年11月初,魏老先生有意在中皖辉达登记出售一处房产,店长夏柱通过登记电话联系了魏老先生,称买家何某有购买意向,签订合同期间,由于没有老伴的授权委托书,夏柱让魏老先生在合同上代签了老伴名字,合同签订后,收到买家10万元定金。
老伴知悉后,坚决不同意出售此房产,魏老先生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夏柱,让他及时通知解除合同,并把10万元定金全部退还到夏柱银行账户,并注明“退定金”。2021年1月,魏老先生又写了一份关于不卖房子的情况说明交给夏柱。夏柱再三承诺,此事由他全权处理,并于几天后称定金已退回何某,此事已彻底解决。
但实际并非如此。
2021年2月,魏老先生和家人突然发现该房屋被人装修,而装修人竟是何某。震惊之余报警后,魏老先生立即联系夏柱,夏柱声称,工作疏忽造成买方误会,买方何某已经在包河区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但已沟通好,何某撤诉,并代表公司赔偿八万元装修损失。
2022年2月28日,魏老先生突然收到法院平台的短信,老伴名下的房子竟然已先后经过包河区法院、合肥市中院两次审理,判给何某所有并强制执行。
“看到消息后天旋地转。我们的财产竟然判给了他人,我们毫不知情。后经过和法官核对,正是店长夏柱主动和法院联系,冒充我的女婿,在法院没有核对其真实身份情况下,居然通过了一审二审。”魏老先生说。
经过反映,合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再审,据合肥市中院(2022)皖01民再8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原一审送达程序违法,导致案件缺席审理和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和二审民事判决,发回包河区法院重审。
而就在此之前,出于对中皖辉达的信任,魏老先生到其公司太湖路门店咨询购房,店长夏柱却虚构编造了滨湖禹州绿城兰园房源出售虚假信息,并在购房协议上加盖假的公司公章,骗走房屋定金、房款等共计 224万余元。
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千万元资金流向何处?
夏柱案件爆出后,中皖辉达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有不法分子私刻公章,冒用公司名义诈骗他人财物,对于夏柱以公司名义涉嫌诈骗的行为,已报案并已刑事立案。
目前,夏柱案件进展如何?记者采访了包河公安分局,该局表示此案已移交至检察机关。
涉案金额追缴却一直没有消息。受害人水女士坦言:“近490万元的购房款是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被骗后自己和家人受打击很大,事情发生以来,每一天都是煎熬,经常彻夜睡不着觉。”
程老先生说:“中皖辉达也是知名企业,在购房时前思后想,做了多种防范,但还是被骗了,可谁又能想到从不动产中心窗口领到的是假证?”
魏老先生认为:“夏柱借助中皖辉达店长职务,处心积虑地编造虚假信息骗取买方房款,不惜冒充当事人亲属,甚至设计从不动产窗口让当事人领到假证,核心目的都在于骗取钱财。而这高达千万元的资金,究竟流向了哪里?中皖辉达作为管理方,为何长期视而不见,甚至将其评为年度超级店长”?
中皖辉达一位负责人在采访时称,对于此事采访需要经公司批准。但此事公司的态度很明确,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不回避。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