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有购房需求的周先生准备购买合肥市区一套新建的商品房,总价约180万元,按照最低20%的首付款比例,周先生需支付36万元的首付款。朋友提醒,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周先生于是提交相关材料,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9万元余额直接用于购房首付,剩下只需再自行支付27万元。“通过公积金支付,一下减轻了不少负担。”周先生开心地说。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5月23日开通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时间持续到2023年年底。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引起广泛关注,同年12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布补充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据了解,依托合肥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享了“监管账户信息”数据,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幢号、预售证号、监管银行名称、银行编号、监管账户名称、监管账号、状态等数据项。
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了市房产局监管账户信息的全部数据项,并通过合肥市政务信息能力整合支撑平台将数据项转化为接口调用。通过接入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用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用场景。
截至目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814笔,金额1.29亿元。实习生 周志娟 记者 郭琪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