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 孙 娟
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关系,以党建为引领,推动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精准实施,从而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一、理解和把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历史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无论是各级各类在校生规模的增长还是受教育的状况都发生巨大变化,谱写了中国教育史发展的新篇章。1949年全国小学、中学、大学在校生总数约为3110多万,仅占全国总人口的5.76%;2023年全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9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0.78%,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纵观7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我国教育事业大体可以划分为三大历史时期,每个历史时期中小学校领导体制也有所不同。
(一)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基本教育制度的探索之路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1954年,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这是新中国第一次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受教育权。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向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转变。这一历史时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基本制度并取得成效。我国中小学校分别实施校务委员会制(1949-1951年)、校长责任制(1952-1956年)、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57-1962年)、上级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63-1966年)、革命委员会制(1966-1967年)。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在探索中不断调整、不断前进,始终体现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也明确校长对学校的领导管理职责。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校务委员会制下,片面强调学校治理的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历史里程碑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我国的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也翻开崭新的一页。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会议上,邓小平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崭新命题,大会首次把教育放在现代化建设战略重点位置。1985年,党中央发布和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同时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教育体制改革。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特别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具有里程碑意义。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确定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决策。在这一历史时期,我国中小学校主要实行的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77-1984年)和校长负责制(1985-2021年)。党和国家既重视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又强调校长对学校的管理。如,《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要求: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以法律形式将校长负责制固定下来。这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总结以往中小学校管理体制经验与做法,积极探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的中小学治理模式。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教育现代化迈入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出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综上看出,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小学校领导体制管理方式有所不同、有所改变,但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未动摇,坚持校长负责管理学校工作的主线是明确的,体现一脉相承的历史逻辑关系。
二、理解和把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论逻辑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一百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教育为革命、建设和改革培养了大批人才。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全面领导: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历史充分印证: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既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关键所在。回顾新时代10年来,特别是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绩、发生格局性变化,已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如,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已经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这些伟大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就是在于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二)时代新人:培养民族复兴的栋梁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教育就是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规律,深化内涵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治理现代化:中小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指出:“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面向教育现代化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要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的核心便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当前,基层学校客观上存在着“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管理矛盾,导致办学活力不足,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办学质量提高。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明确党组织领导、校长职权行使的相互关系,妥善处理好党政关系,从而不断提高中小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理解和把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逻辑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更是实践行动问题。
(一)聚焦核心要点,强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效能
《意见》指出,“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充分说明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党组织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凡是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必须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此外,坚持党组织的领导,要突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是统一领导学校而非直接管理学校具体行政事务,党组织需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管理职权。
(二)聚焦核心环节,强化校长职权行使的保障与支持
《意见》指出,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这里包含两个方面要求:一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前提。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前提,也是基本要求。校长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对党组织负责,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折不扣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二是校长行使职权的范围。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独立负责行政管理权力,是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的决策者,并对行政决策负责。
(三)聚焦核心任务,优化体制机制构建
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体制下,党组织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便是明确并协调处理好党组织领导权力、校长行政职责的运行边界和实现形式,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目标。一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制度,健全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务会)会议的议事制度、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民主科学。二是要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工,团结一致,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核心引领,优化组织布局
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核心地位。为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顺利运行,我们需聚焦于“双建设”与“双选配”两大关键。
“双建设”即强化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的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其作为战斗堡垒的地位,同时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双选配”则聚焦于学校党组织书记与校长队伍的选拔与培养。需要选拔那些党性坚定、教育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威望高、擅长思想政治工作且富有教育情怀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同时,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为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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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