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阜阳市废止、宣布失效167件“红头文件”

2024-11-19 11:47:23   来源:阜阳日报

为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保持政策的合法与适当,今年3月至10月,阜阳市政府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经清理,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7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0件,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76件。

废止97件

如《阜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阜政办〔2012〕53号),部分内容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7号)不一致;《关于开展“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行动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8〕163号),不适应当前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8〕26号),被《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举措的通知》(阜政秘〔2024〕104号)代替。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宣布失效70件

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38号),规定的任务已完成;《<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三个文件》(阜政办秘〔2019〕6号),适用期已过。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修订18件

如《阜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阜政办〔2016〕8号),部分内容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阜阳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阜政办秘〔2016〕59号),规定的建筑物名称主管部门与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不一致。

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责任编辑:杜宇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