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通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于明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3岁到6岁孩子的学前教育进行立法。颁布《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学前教育法》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行动准绳。这部法律涉及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师资队伍的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建设管理等多方面。根据部署,教育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前教育法》,重点抓好四个“进一步”: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学前教育法》出台后,将带来哪些新调整、新变化?基层教育系统如何贯彻落实?本期“教育大家谈”特邀我省基层教育系统结合实际经验谈学习体会,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举措。
访谈嘉宾观点
宁国市第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应艳:
《学前教育法》不仅仅保障了儿童发展的权益,也为一个行业的发展提出一种方向,保障幼儿教师的权益,让其劳动的独特价值被看见和尊重。作为特色示范幼儿园,更应聚焦普及普惠,推动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
歙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徐国军:
歙县教育系统将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抓好贯彻落实,严格幼儿教师资质条件,依法保障其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园”“上好园”的“美美与共”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普教股工作人员、学前教育教研员杨晓喻: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宛如一盏明灯,为学前教育监管体系照亮了前行的道路,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极大地推动了学前教育朝着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马鞍山市教科院学前教育教研员尹晓峰: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幼教领域的一件大事,让学前教育工作者有了明确有力的法律支持与规范。抓住法律落实的时代机遇,引导园长幼师学法、谈法、用法,营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记者谢婷婷,通讯员柴家峰、洪雅秋、方超、王政善整理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