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社会救助更是民政工作中的兜底性工作。近年来,阜阳市委、市政府及各级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12月27日,阜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阜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扬就2024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作了详细的介绍:
一、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市民政部门将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创新完善低保制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单人保”、救助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拓展临时救助功能,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建立并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监测预警,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政策,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二、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一是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对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和家庭财产分别进行细化,在收入端将重病重残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明确为低保标准的1.5倍;在支出端明确“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将更多相对困难群体纳入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低收入人口库基本信息,加强救助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好预警信息分类处置,做到“线上预警+线下核处”有效衔接。三是做好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会同12家市直单位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对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给予相应救助,救助效率有效提升。
三、强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
一是做好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各地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均符合省级规定,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15元/月,分别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3%、59%。二是强化低保政策落实。以“整户施保”为主、以“单人保”为辅,依靠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前12个月内兄弟姐妹给付的供养费用低于低保标准两倍的,全部予以豁免;超过低保标准两倍低于三倍的,超出部分按75%予以豁免;超过低保标准三倍低于四倍的,超出部分按50%予以豁免;超过低保标准四倍的,超出部分不予豁免。依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老年人总收入的20%(不含子女给付的赡养费)计算供养费用。三是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家庭,每年核查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每半年核查1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责任
一是调整提高救助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和35%、20%、3%。二是压实照料责任。全市3776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委托照料四方协议,落实“一对一”照料护理责任。全市共投入资金480万元,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五、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政策创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聚焦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印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望闻问切”主动发现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健全主动发现网络。在全市1971个村(社区)配备了社会救助协理员1980人,延伸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触角,形成以社会救助协理员为核心的主动发现队伍。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主动发现能力。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全市共集中宣传279次,开展培训课堂109次,印刷宣传单28.88万份,进村入户走访1971个村(居)、15.6万户。四是强化数据共享,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在预警信息反馈后,及时组织基层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做到“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救助、长期跟踪关注”。今年以来,已实施临时救助128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88.9万元。
六、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机制
全市已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971家,覆盖率100%。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救助体系。制定印发《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实施方案(试行)》,从规范登记、多元化筹措资金和高效开展救助等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提供有力保障。积极谋划解决资金问题,建立以政府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全市共筹集资金6038万元。三是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运作效能。充分吸纳本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公益人士为成员,发挥其“人地两熟”的经验优势,提升互助社运作效能。全市通过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救助1158人次,支出资金69.94万元。
在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时,阜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扬表示,将继续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不同困难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差异化救助帮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积极对接“8+1”综合救助相关单位、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相关单位,实现数据双向互推。持续推行住院护理保险工作,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巩固“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不断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
(杨旭)
责任编辑:李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