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2025年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安徽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消费者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价税合计)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以补贴15000元。
旧车换新能源汽车 最高补贴15000元
《细则》规定了补贴范围和标准。
其中,新车价格5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车价格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其中,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细则》表示,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登记的乘用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安徽省内购买新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限安徽省内注册登记)。
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置换补贴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仅部分取得转让后的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让签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3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3类证明材料的,可以参照第一条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其中,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旧车,须在2024年9月7日前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所购买的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转让旧车所有人、购买新车所有人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所购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转让旧车并购买二手乘用车的,不属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禁止要求在特定企业转让旧车购买新车
准备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公开征选的省服务平台,填报银行卡账号信息(I类账户),旧车车辆识别代号,转让后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让签注)原件照片、电子件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申请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细则》要求,各市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汽车置换更新,不得要求个人消费者在特定汽车销售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让旧车、购买新车,不得另行设定具有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各市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大皖新闻记者 项磊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