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2025-03-21 18:13:09 来源:安徽人社厅就业处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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