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合肥市出台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

2025-01-09 10:09:37   来源:安徽商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联合建立《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助力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办法》规定,学校是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了教育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确需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须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应当对配送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中心温度检查。同时,采取承包经营和校外供餐的学校应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全面规范供餐管理。

《办法》规定,学校、承包学校食堂餐饮企业或校外供餐单位应落实双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制度、“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办法》规定,学校应科学制定带量食谱,食谱一周内不得重复,尽可能少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信息;组建膳食委员会,每学期应开展不少于两次就餐满意度测评,保障学生餐营养、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杜宇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